12月30日
,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
,審議並原則通過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
、《環境空氣質量指數(AQI)技術規定》和“十二五”國家環境空氣監測網建設方案
。
會議經過認真討論
,原則同意修訂後的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
。與現行標準相比較
,新修訂後的標準草案作了如下調整
:
一是調整了環境空氣功能區分類方案
,將三類區(特定工業區)並入二類區(城鎮規劃中確定的居住區
、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
、文化區
、一般工業區和農村地區);
二是調整了汙染物項目及限值
,增設了PM2.5平均濃度限值和臭氧8 |